高速商贸自营商超门店及仓储物流等人员外包管理项目项目第1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招标人对高速商贸自营商超门店及仓储物流等人员外包管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1号补遗书(共2页),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将以电子文件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项内容修改为:“自营商超门店&仓储物流投标服务管理费费率最高限价为9%(含税),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按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项补充第9目内容为:“9.揭榜挂帅&内加盟门店投标服务管理费率应比自营商超门店&仓储物流投标服务管理费率低1%。”。
3、评标办法价格评审中的评标价修改为:“有效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
4、投标函中的“投标服务管理费率”修改为:“自营商超门店&仓储物流投标服务管理费率”。
5、本项目要求递交纸质文件。
6、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报价文件中的服务管理费报价表进行调整、修改,修改后如下表:
服务管理费报价表(费率)
序号 | 费 用 名 称 | 人员需求(人) | 一年人工成本(万元) | 两年人工成本(万元) | 投标服务管理费率 (含税率,%) | 投标报价(含税,万元) | 备注 |
1 | 自营商超门店&仓储物流 | 561 | 3828 | 7656 | | | 两年人工成本×(1+投标服务管理费率) |
2 | 揭榜挂帅&内加盟门店 | 13 | 150 | 300 | | |
3 | 福利性费用 | 0 | 150 | 300 | 税率: % | | 两年人工成本×(1+税率) |
4 | 各项费用合计(4=1+2+3) | 574 | 4128 | 8256 | / | | |
1、自营商超门店&仓储物流投标服务管理费率为 %(含税率),该费率将作为价格评审计算依据; 2、各项费用合计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含税;□不含税)。 3、增值税税率为: %。 4、人工成本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自营商超门店&仓储物流服务管理费率不得超过9%,且揭榜挂帅&内加盟门店投标服务管理费率应比自营商超门店&仓储物流投标服务管理费率低1%,否则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5、投标人已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的全部工作所需费用,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6、报价依据和说明、延长服务期的优惠条件(可另附页): 。 |
招标人:浙江******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